整治“共享單車”亂象 破解“共享單車”難題

整治“共享單車”亂象 破解“共享單車”難題深圳召開“共享單車”規范管理會發佈時間:2017-11-20 16:31 星期一來源:法制日報——法制網????法制網深圳11月20日電 記者唐榮 通訊員周正?廣東省深圳市11月16日下午在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召開“共享單車”規范管理檢察監督會議。

????近年來,“共享單車”在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構建綠色出行體系等方面發揮瞭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出現瞭亂停亂放、車輛運營維護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用戶押金不能及時返還等問題。為規范“共享單車”管理,深圳市檢察機關會同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約談瞭“摩拜單車”、“ofo單車”、“小鳴單車”等七傢共享單車運營企業相關負責人。這是檢察機關首次介入“共享單車”規范管理工作。

????會上,深圳市人大代表傅靜宏談到,“現在共享單車企業更多考慮的是企業效益和競爭問題,忽視瞭社會責任。企業要想發展,社會廢棄物處理|廢棄物濾網處理責任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目前‘共享單車亂象’已經損害到社會利益,企業理應承擔起改進的主體責任,及時進行整改。”

????南山區政協委員徐婕說,共享單車從剛出現時贊多彈少,到現在出現戲劇性反轉,個中過程值得深思。她認為這個問題的主要焦點是企業重投入、輕管理,重經濟效益、輕社會效益,還存在社會行業惡性競爭、企業資金管理等問題。

????南山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孫愛軍表示,企業不能因為共享單車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就忽略經營的規范性,形成“企業盈利、管理成本社會分擔”的運營模式。孫檢察長希望參會企業代表高度重視這次約談會,主動將約談會精神傳達給企業負責人,真正落實塑膠熱融押出整改行動,下大力氣根治這些問題。他還強調,會議後如果 “共享單車”企業再不整改就將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林雄副檢察長指出,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對“共享單車”監管工作的方式創新值得充分肯定,檢察機關要維護社會利益、公共利益,要對普遍存在的危害公共利益的社會問題進行監督。希望通過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實現共享單車和市容環境、城市居民和諧相處,為全國提供治理共享單車的深圳經驗、深圳模式。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周虹認為,深圳市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監督職能,主動參與到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規范管理工作,這是非常值得肯定和支持的。在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為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提供瞭法律依據,檢察機關要履行好這個職責,肩負更重大使命。

????深圳市交通委員會交通綜治處處長韓浩表示,將主動接受檢察機關監督,全力配合檢察機關做好共享單車規范管理等方面工作,繼續加大對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規范行業管理。

????深圳市城管局監察支隊副支隊長張建軍說到,針對共享單車占用盲道、綠地、消防通道投放和停放等亂象,全市城管執法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同時利用數字城管平臺加強共享單車的停放管理和監督。

????“共享單車”企業代表們在會上紛紛表態,將積極配合檢察機關的監督,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倡導文明騎行、綠廢塑膠原料|廢塑膠原料處理色出行,共同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配合監管部門,落實管理要求,加強押金監管,結合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機制,優化車輛調度。

????據南山區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楊雲峰介紹,自今年8月起,南山區人民檢察院針對“共享單車”當前存在的問題先後開展瞭多次摸查工作,走訪相關監管部門,聽取瞭多名市、區人大代表關於“共享單車”問題的意見。在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專項指導下,制定取證方案,集中開展調查取證工作,采取無人機拍攝、走訪群眾等方式在深圳灣公園、旅遊景區附近等重點區域收集瞭“共享單車”違規騎行、亂停亂放的證據。

責任編輯:楊姣姣739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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