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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喜良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會議決定,成立昆明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和專傢委員會,進一步加強我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管理工作,推進我市歷史文化城市品牌建設工作。
會議決定,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幹意見》《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等工作要求,根據《昆明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昆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管理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我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管理工作,推進我市歷史文化城市品牌建設工作,市政府將成立昆明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
昆明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人員由主任、副主任、委員三部分組成。主任由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喜良擔任,副主任由副市長王建穎、高中建擔任,委員由市政府秘書長、聯系規劃及文化的兩位副秘書長以及市級17個委辦局,20個縣(市)區、管委會主要領導擔任,下設辦公室在市規劃局,由市規劃局負責日常工作。
昆明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主要職責為:指導、協調涉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重大事項,監督執行有關名城保護的法律、法規;統籌指導昆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審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研究昆明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大事項。
昆明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傢委員會組成人員,由國內規劃、建築、歷史、園林、消防等方面的專傢組成,可由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的成員單位推薦組成。昆明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傢委員會首批擬聘委員名單控制在21人以內,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對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村鎮)、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歷史建築等保護對象的認定、調整和撤銷等相關事項的評審,為市政府和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決策提供咨詢意見。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傢委員會委員由名譽主任委員、主任委員、咨詢顧問組和專傢組組成,咨詢顧問組委員主要負責咨詢工作,以書面、郵件等方式開展工作;專傢組委員根據工作需要,可采取會議、書面、郵件等多種方式開展工作。
http://news.yntv.cn/content/15/201708/16/15_15463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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